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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城市

作者:林坚 来源:《深圳新文学大系:“打工文学“卷》 责任编辑:huzhitian 2023-01-06 人已围观



2
我活了足足二十五个年头,破天荒坐上警车,是在齐欢突然死去的第三天的深夜。当晚吴良请我吃饭。自从他忽然发财之后,身体与日俱增地膨胀。几个月前我见他时,他就对自己即使不吃饭,只喝一杯美国新奇士橙汁却仍无法阻止发胖而忧心忡忡,对我能天天穿上牛仔裤表示莫大的神往。现在,在饭桌上,吴良又念念不忘地提起胖和牛仔裤了。

吴良将杯里的啤酒喝光,伸手揩去沾在嘴边的泡沫,又满满地斟了一杯。

“啤酒喝多了,肚子会更大。”我说。

“这不能吃,那不能喝,多了几个钱,反而觉得什么都不是我的了。”

“要多运动才行,瞧,快变成直径一米五八的圆球了。”

“告诉你,我又出来打工啦。”吴良说。

“出来打工?玩呀?”

“不打工,就觉得日子难过。”

“吴良,你骨子里就是个贱种。”我说。

“嘿嘿。”吴良快乐地笑两声,说:“我的工资在银行里,从没提过。有
时想想,我真像你说的——贱种。”

“请我吃饭,就为了告诉我,你出来打工了?”

“好久没见,就想跟你聊聊天。你越讥讽我,我就越觉得痛快。”
我大笑。

“在一达混得怎么样?”吴良问。

“从女儿国到男儿国,还会怎么样?我那车间,最适合你去了,没一天不
流汗的。”我说。

“还要来点什么?”

“再要罐啤酒吧。”

吴良手一扬。服务员走过来。

“来罐啤酒。”

“好的。还要什么吗?”

吴良夹着烟的手轻轻一摆,像打发一个街上流动的热情小贩。那次主管请我吃饭的桌子,就在旁边。现在坐着一对男女,情状甚是亲密。那女的坐在我坐过的位置上,目光含情,笑靥如花,神态透出一种花街柳巷的风情。她的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黑色的丝袜是蟒蛇一样的花纹图案,给人一种强烈的恶毒和阴险的感觉。那男的年纪至少比她大十几岁,虽然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国外名牌,但还是让人感到他土气得露骨。

“出来打工,不会长吧?”我没话找话说。

“看心情啦。”吴良说。

“我羡慕死你了。”我说。

吴良先富起来,始终是一个谜。他对此一贯守口如瓶。我总觉得王至美功不可没,对此他一言不发,只狡猾地微微一笑。他在海边的黄金地段买了一层楼。这片公寓区,在我初来南山工业区的时候,还是个腥臭无比的烂海滩。初来乍到的那个晚上,有人说,看见许多游移飘忽的鬼影,三三两两结队走过这片海滩,然后一个个往海里跳。后来听当地的渔民说,那是淹死的逃港者的鬼魂。女孩子们听此一说,闭起眼尖叫,再也不敢晚上去海边了。现在,这鬼地方变成世界上美丽的一角,可望而不可即。

吴良看看我,说:“也没什么值得你羡慕的,你也可以做得到。”

“我哪行啊。”我说。

“你这家伙也真是的!有时候真不明白你。现在谁像你呀,女朋友也不多一个。哦,对了,在我家认识的齐小姐怎样?还可以吧?”

我想,我的脸肯定是乌云密布了。吴良没看出,还嫌不够似的又补上一句:

“还未玩腻啊?”

“吴良,我问你,你是不是搞过齐欢?”我问。

“你别这样好不好,知道吗,你一本正经的样子我真看不惯,特逗人笑。”

“有没有?告诉我!”我问。

“有。”

“干吗玩人家?”

“难道要我娶她做老婆不成?她本来就不是什么好货,容易上手得很。”

“你玩别人我不管,玩她,你……”

“你是教训我还是怎么着?这关你什么事了?”吴良瞪着我。

“这太关我的事了。”

“嗬,我跟人家上上床,都关你事?什么道理。”

“埋单吧!我们出去。”

我们站在草坪上。我说:“你和齐欢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那时你还未认识她呢。”

“你应该娶她。”

“我干吗要娶她?她不外乎是看上我的钱罢了,这我知道。”

“你们都是混蛋。”

我突然挥出一拳。吴良狼狈地倒退几步,伸手抚着下巴。我转身扬长而去。半路上,吴良开着摩托车从我身边擦过,回过头狠狠地瞪我一眼,然后加大油门,开得飞快。

我回到宿舍,没洗澡,衣服也没脱,一头倒在床上。他们围坐在一起,大着嗓门闹闹嚷嚷地“锄大D”,赌两毛钱一张牌,这是惯例了,不多也不少。“锄大D”是扑克牌的最新玩法,它由公司里的香港师傅引进,我们像接受“炒鱿鱼”接受加班接受为老板打工接受上下班打钟卡一样很快地全盘接受了这种游戏。我躺在床上,听了一会儿他们的战况,就不知不觉地睡着了。那个梦在这个晚上又再度出现。半夜里,我被人推醒,时间正好是我在梦里两膝跪在山坡上,迎着呼呼的山风痛哭。我睁开惺忪的睡眼,发现他们从蚊帐里探出脑袋,满脸的好奇和吃惊。我在床上生气地问了一句:“什么事?”

“起来,跟我们走一趟。”

我跳下床,弯身穿起鞋。门边站着的那个穿制服的青年就往外走,叫我起来的中年人轻推了我一下。在宿舍楼的门口,他们推我上车,然后“嘭”的一声关上门,“嗒”的一声上了锁。我站着,双手抓紧铁门上端的一尺见方的网眼。网眼的铁枝上的白漆大部分已经剥落,生出斑斑锈迹,手抓上去感到粗糙而坚实。车厢的篷顶有一个小灯泡,冷冷地吐出淡黄的光线。我的目光穿过网眼,散落在夜半寂静的街上。我想,这肯定是个天大的误会。我发现这条长街的两旁,那些门面装修得如此现代摩登,竟觉恍如隔世。我转过身,背贴着车门,静静地看着篷顶上的孤灯。

我被带进一间房子里。那个中年人客气地叫我坐下,掏出烟,问我抽不抽,好像我是他的一个不算太熟络的客人。我说不抽,谢谢。他身材高瘦,黑脸,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线,有几分天真的模样,眼角于是便显现出几条皱纹来。那个青年人一副凛然的表情,高大健壮的身材仿佛是一堵墙,脸是一块告示牌,上面明明白白地告诉你:别在他面前耍什么花招,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坦白才是你的唯一出路。他盯视我一会儿,坐下来,摊开笔记本,从衣袋里拔出笔,在本子上随便画几下,试一试有没有墨水。

“你叫段志?”中年人问。

“是。”我说。

“在哪一间公司打工?”

“一达。”

“今年多大啦?”

“二十五岁。我1982 年初来工业区,曾经在皇都公司干了三年。”

中年人拿着烟的手向我摇摇,顺便将一截烟灰弹下来,微微一笑,说:“你这人挺爽快的。”

“还很有经验。”青年人插嘴说。

中年人抽出一根烟,用前一根的烟蒂点着,问:“你认识齐欢?”

“认识。”

“什么时候认识的?”

“去年圣诞节。”

“据我所知,她也在皇都公司干了几年。”

“是的。”

“你刚才说,是去年认识她,没错吧?”

“在皇都时,我真不认识她,我们常加班,又是两班倒,下了班回宿舍,就想睡觉。而且也没机会交往。”

“你跟她是什么关系?”

“……”

“你说。”青年人朝我扬一扬下巴。

“怎么说呢?我说不准。”我说。

“据她的朋友反映,你和她在谈恋爱嘛,怎么说不准?”中年人温和地说。

“也许是吧。”

“你认识新世界娱乐中心的王铭总经理吗?”

“不认识。”

“不会吧?”

“我知道他是著名的企业家。”

“哦,你怎么知道呢?”

“道听途说呗。”

“你对他有什么看法?”

“我没接触过他,没什么看法。”

“你前天晚上见过齐欢,还和她去过一个房间,对不对?”

“是。”我说。

“什么时间?”

“大约是八点到九点这段时间。”

他们不动声色地对望一眼。问话到这里停了下来。中年人默默地抽烟,身子向后靠紧椅背,伸出手活动了几下,眼睛却始终盯着我,一刻也没离开过。我的心开始发慌,有一股东西在慢慢塌方和瓦解。我想我肯定犯了什么事了。

中年人突然神情大变,他用力地一拍桌子,站起来,走到我身边,双手叉开按在桌面上。

“抬起头。”他说,“别浪费时间了。现在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什么话说,交代吧。”

“要我交代什么呀?”我声音颤抖。

“你太不老实了。好。第一,房间的茶杯上有你的指纹;第二,你从公司偷出的电线,虽然削了皮,但仍可鉴定出来;第三,从晚上八点至九点三十分这段时间,也就是说,他们被杀的这段时间,只有你一个人进过房间。据我们所知,你自己也承认,你曾经和女死者谈过恋爱。你杀人的动机就是报复,是不是?你比法西斯还要残忍,先将男的用水果刀捅死在浴缸里,再用削了皮的电线捆起女的活活电死。那晚你请假,没加班,是不是? ”

我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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