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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率先成立国内外汇调剂中心
作者:王喜义、杨翔 来源:《敢闯敢试 :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创造的全国“率先”》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3-01-13 人已围观
1985年11月,全国首家外汇调剂中心——深圳经济特区外汇调剂中心成立。1985年12月12日,中心办理第一笔外汇交易,成交100万美元,为深圳乃至全国外汇市场的发展掀开了划时代的新篇章。
《国际金融报》曾就深圳经济特区外汇调控中心有过这样的报道:“1985年12月全国第一家外汇调剂中心——深圳外汇调剂中心成立,当月调剂规模就达100多万美元,充分彰显顺应市场需求给银行所带来的巨大业务空间。”
1980—1985年,深圳开始步入外向型经济大发展时期,累计利用外资9.2亿美元,兴办了数千家外商投资企业。到1985年,出口总值达5.6亿美元,按当时的汇率折算,占当年深圳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高达53.9%。由于当时没有外汇市场,企业之间的外汇余缺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进行调剂,造成外汇黑市交易猖獗,且呈愈演愈烈之势。1985年,深圳市分局在检查中发现私自参与买卖外汇的单位399个,2844笔交易金额高达2.5亿美元。因此,建立一个公开合法的外汇市场,灵活调剂企业间外汇余缺,成为改善特区投资环境的当务之急。
作为时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行长,我亲历了中心成立难忘的过程。记得1985年,深圳市以从事地下外汇黑市名义抓捕了几个私下串换外汇的企业负责人。第二个抓捕名单拟定后,市检察院张检察长报告给了市委书记李灏。李书记不同意抓人,他说:“我们搞改革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产生了调剂外汇余缺的需要,你又没有正当渠道解决这个实际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抓人?”对此,李书记找了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局长罗显荣,交代要搞个正规的外汇调剂渠道,把私下串换外汇引导进来,并强调“这件事情搞出了问题,我负责,搞不成,你深圳分行负责”。罗行长对我说:“老王,你把这件事办了。”我接受了。当晚我一夜辗转反侧,反复构思建立深圳外汇调剂中心的蓝图。第二天一上班我就开始了以下工作:一是找了杜左、陈劲、邝迎东三个刚分配来的大学生,在当时深圳还没有电脑卖的情况下,先预支了20万元,到广州去选购了一台电脑。二是开始草拟《深圳经济特区留成外汇调剂管理暂行办法》,参照特区留成外汇额度的使用控制指标,核定本年度市场调剂指标,调剂价格在出口换汇成本的5%—10%内进行浮动。三是考虑起名,开始提出叫外汇交易中心,但在当时的计划经济思维模式下,“交易”二字太敏感,后来经过酝酿讨论,决定以“外汇调剂”代替“外汇交易”,最终以“外汇调剂中心”挂牌营业了。
1985年9月10日,我们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提交《关于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留成外汇调剂中心的请示报告》,算是“先斩后奏”,遗憾的是,这份报告最初未能得到批复。我们没有气馁,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又对“调剂中心”方案进行修改。经过反复讨论、修改,最后形成的方案是:建立深圳经济特区外汇调剂中心;调剂中心是市政府领导下的有限制地进行外汇余缺调剂的一个职能部门,办事机构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参加外汇调剂的企业限于特区的国营、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和宝安县企业不得参与外汇调剂;调剂价格由调剂中心根据参加交易单位的换汇成本进行适当比例浮动。修改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外汇调剂暂行办法》报送市政府后,获得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肯定。11月9日,深圳市政府以275号文正式颁发了《深圳经济特区外汇调剂暂行办法》。
“中心”的牌子虽然挂出来了,但在当时未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正式批准。直到1988年5月30日,即在深圳经济特区外汇调剂中心将满3周岁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才正式下文给予其外汇调剂经营的许可证。这也是深圳第一例“孩子”先出生后领出生证。
《国际金融报》曾就深圳经济特区外汇调控中心有过这样的报道:“1985年12月全国第一家外汇调剂中心——深圳外汇调剂中心成立,当月调剂规模就达100多万美元,充分彰显顺应市场需求给银行所带来的巨大业务空间。”
1980—1985年,深圳开始步入外向型经济大发展时期,累计利用外资9.2亿美元,兴办了数千家外商投资企业。到1985年,出口总值达5.6亿美元,按当时的汇率折算,占当年深圳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高达53.9%。由于当时没有外汇市场,企业之间的外汇余缺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进行调剂,造成外汇黑市交易猖獗,且呈愈演愈烈之势。1985年,深圳市分局在检查中发现私自参与买卖外汇的单位399个,2844笔交易金额高达2.5亿美元。因此,建立一个公开合法的外汇市场,灵活调剂企业间外汇余缺,成为改善特区投资环境的当务之急。
作为时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行长,我亲历了中心成立难忘的过程。记得1985年,深圳市以从事地下外汇黑市名义抓捕了几个私下串换外汇的企业负责人。第二个抓捕名单拟定后,市检察院张检察长报告给了市委书记李灏。李书记不同意抓人,他说:“我们搞改革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产生了调剂外汇余缺的需要,你又没有正当渠道解决这个实际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抓人?”对此,李书记找了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局长罗显荣,交代要搞个正规的外汇调剂渠道,把私下串换外汇引导进来,并强调“这件事情搞出了问题,我负责,搞不成,你深圳分行负责”。罗行长对我说:“老王,你把这件事办了。”我接受了。当晚我一夜辗转反侧,反复构思建立深圳外汇调剂中心的蓝图。第二天一上班我就开始了以下工作:一是找了杜左、陈劲、邝迎东三个刚分配来的大学生,在当时深圳还没有电脑卖的情况下,先预支了20万元,到广州去选购了一台电脑。二是开始草拟《深圳经济特区留成外汇调剂管理暂行办法》,参照特区留成外汇额度的使用控制指标,核定本年度市场调剂指标,调剂价格在出口换汇成本的5%—10%内进行浮动。三是考虑起名,开始提出叫外汇交易中心,但在当时的计划经济思维模式下,“交易”二字太敏感,后来经过酝酿讨论,决定以“外汇调剂”代替“外汇交易”,最终以“外汇调剂中心”挂牌营业了。
1985年9月10日,我们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提交《关于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留成外汇调剂中心的请示报告》,算是“先斩后奏”,遗憾的是,这份报告最初未能得到批复。我们没有气馁,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又对“调剂中心”方案进行修改。经过反复讨论、修改,最后形成的方案是:建立深圳经济特区外汇调剂中心;调剂中心是市政府领导下的有限制地进行外汇余缺调剂的一个职能部门,办事机构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参加外汇调剂的企业限于特区的国营、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和宝安县企业不得参与外汇调剂;调剂价格由调剂中心根据参加交易单位的换汇成本进行适当比例浮动。修改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外汇调剂暂行办法》报送市政府后,获得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肯定。11月9日,深圳市政府以275号文正式颁发了《深圳经济特区外汇调剂暂行办法》。
“中心”的牌子虽然挂出来了,但在当时未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正式批准。直到1988年5月30日,即在深圳经济特区外汇调剂中心将满3周岁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才正式下文给予其外汇调剂经营的许可证。这也是深圳第一例“孩子”先出生后领出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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