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传统婚俗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
南澳渔民以船为家,人称“水流柴”,迎娶也全在船上进行。迎亲要用载重2吨左右的船,“挂红”后在娶亲早上3点左右开往女家。须请十来个亲人帮忙:船头3人分打鼓、锣、镲,其余在两旁划船,新郎与伴郎在船中。与新娘家船相遇后双方对歌,女家用歌向男方要钱、被、衣、箱、盆、桶等物。迎娶时间依照时辰,但新娘须在凌晨4点前“过船”,否则不吉利,俗称“见光死”。白天上岸拜妈祖,晚上在船上拜天、地、祖先、父母和夫妻对拜,然后摆酒。以一两条船为主,十条八条船围在一起开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渔民上岸定居,但仍保持水上迎亲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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