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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
作者:周保民 来源:《千年古郡:南头古城》 责任编辑:Kysia 2022-12-21 人已围观
据《穆宗实录》记载,隆庆六年(1572)三月,巡按广东御史赵焞向朝廷上报了一封奏札:“岭海多盗,陷城池,杀吏民甚众……”然而兵部的回复更让人吃惊:“广东无日不警,无地无贼,诚有可虑……”为何广东倭寇、海盗如此猖獗?为了了解事情的详情,我们就必须从嘉靖二年(1523)所发生的日本人“分道争贡”说起。
事件发生在宁波,因为宁波是当时官方指定的日本朝贡唯一的港口。永乐二年(1404),日本遣使入贡,奉命称臣。而当时明朝和日本的朝贡贸易是勘合制,即由明朝廷颁发符契文书,日本商船到中国后只有拿出符契文书勘合交验,才准入港贸易。但在正德八年(1513),日本国内爆发了应仁之乱,大内氏和细川氏两个豪族对峙,日本贡使桂悟一行回国时,携带的新勘合在半途被盘踞九州的大内氏夺走。
夺取新勘合后,大内氏即派武僧宗设谦道率领300 余人,乘三艘贡船出发,于嘉靖二年(1523)抵达宁波。控制京都的细川氏看到大内氏要独占朝贡,当然十分不满,于是向幕府表示要分得一杯羹。此时,幕府已徒具虚名,不敢拒绝,但新勘合已被抢走,只好拿出过期的旧勘合交给细川氏。
细川氏拿到旧勘合后,赶紧派出一艘朝贡船,由武僧瑞佐鸾冈为正使,宋素卿为副使,大概比宗设一行迟了三天左右抵达宁波。
有人或许以为细川氏傻,拿着过期的旧勘合也敢糊弄明朝廷,其实细川氏早有安排。原来这个宋素卿是中国人,按今天的话是个大汉奸,他一上岸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行贿宁波市舶司太监赖恩。赖恩收到了贿赂,心知肚明,故意违例先盘瑞佐贡船的货物,而且虽然发现勘合存在过期作废的问题但视而不见,反过来刁难宗设。更为甚者,是接下来在嘉宾堂设宴招待日本人时,又让瑞佐坐在宗设之上。
武僧出身的宗设心中的怒火终于爆发,当场与同样武僧出身的瑞佐拍起桌子来。站在一旁得了宋素卿好处的市舶司上下人等,不但不隔离冲突双方,反而马上向瑞佐的人马提供武器。但宗设早有防备,当场杀了瑞佐,砸了嘉宾堂,并顺手抢了市舶司的东货库,一路追杀宋素卿到绍兴城下。杀红了眼的宗设一行,在折回宁波时一路杀掠,大肆抢劫,夺船逃向大海。备倭都指挥刘锦、千户张镗率官军追赶,不幸战死,指挥袁琏被掳走,“浙中大震”。
宗设谦道一伙在逃回本国途中,因遇风暴而至朝鲜海面,被朝鲜守卫军诛杀30 人,生擒20 人,并缚献明朝。
案发后,侥幸逃生的祸首宋素卿被捕下狱,两年后病死于狱中。嘉靖四年(1525),琉球入贡使郑绳回国,明世宗朱厚熜令其转交日本国王一封信,要求逮捕肇事元凶宗设归案,并送还指挥袁琏,不然将断绝朝贡。但由于此时日本国内实在太乱,明朝廷始终没有得到回音。嘉靖八年(1529),给事中夏言(后担任首辅)奏称祸起于市舶司,朝廷于是痛下决心,撤消了宁波市舶司,关上了日本朝贡的大门。
由此一来,如果说此前倭寇只是日本战败或者其他原因为了生存铤而走险的日本浪人的个人行为的话,那么此后,倭寇便带上了日本朝廷、大名、领地主的标签。而这一时期,葡萄牙两度入侵广东沿海皆被汪驱逐后,逃往江浙沿海,与这里的倭寇不期而遇,相同的目标让他们很快结合在一起,而在这个中间穿针引线之人却是中国人,正是前面提到的汪直。
天文癸卯(1543)秋八月二十五丁酉,我西村小浦有一大船,不知自何国来。船客百余人,其形不类,其语不通,见者以为奇怪矣。其中有大明儒生一人名五峰者,今不详其姓字。时西村主宰有织部丞者,颇解文字,偶遇五峰,以杖书于沙上云:船中之客,不知何国人也,何其形之异哉!五峰即书云:此是西南蛮种之贾胡也。(王勇、王宝平主编:《日本文化的历史踪迹》,第79 页)
这是我们目前已知的关于倭人与葡萄牙殖民者初次接触的唯一史料记载。最初将这三方势力合而为一的是平户(今长崎)领主松浦隆信,平户也因此成为这三方势力的第一个大本营。此后,九州岛上的大名们,纷纷邀请他们在自己的领地上居留。
至此,“倭寇”开始有了新的成员,它不单指那些在我国以及东南亚地区其他岛国沿海抢、杀、淫、掠的“倭人”,还包括葡萄牙、中国的海盗,而且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这些数以万计的“倭寇”都是由中国人统领。
“分道争贡”事件发生后,朝廷急调汪鋐赶赴浙江。后来,他的同乡也是他的后辈胡宗宪接过了抗倭大旗,在徐渭的幕后策划之下,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二月五日诱捕汪直,并于嘉靖三十八年(1559)十二月二十五日将其斩首于杭州宫港口。
对于诛杀汪直,后来的史学家有各种不同的评论,有的人认为汪直不仅不该诛杀,而且应予以扶持,因为当时汪直在日本的地位以及实力,事实上就相当于日本天皇,若能善加利用,可为我所用;也有人认为:胡宗宪诱捕汪直、杀徐海,三年后遭弹劾,两年后自杀身亡,可谓“鸟尽弓藏,兔死狗烹”。
明末清初著名历史学家谈迁对此有如下著述:
胡宗宪许王(汪)直以不死,其后议论汹汹,遂不敢坚请。假宥王直,便宜制海上,则岑港、柯梅之师可无经岁,而闽、广、江北亦不至顿甲苦战也。
原以为汪直、徐海被除,浙江倭患可以得到平息,大明王朝的海疆可以恢复平静,事实却与之相反。无数失去控制的倭寇蜂拥而至,汪直时期倭寇的妥协与让步已不复存在。江、浙、闽、粤燃起倭寇的烽火硝烟,尤其是在广东沿海。
同时,明朝的军队建制影响和制约了军力的发展,尤其制约了战斗力的提升。明朝军队实行的是职业兵役制,即一朝当兵,终生为伍,父去子替,军人的家庭被称为军户。同时采用以军养军的军屯方法,让军人自给自足。把卫所周围的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叫作“官田”;要求各卫所都要从事屯种。边疆地区,三分守城,七分种田。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这种制度到了明中后期,不仅部队战斗力逐渐减退,有时军饷发放也成问题,军人的地位相当低,甚至因此引起军人叛变。
据《新安县志》所录:
(隆庆)五年(1571),倭寇攻大鹏所,舍人康寿柏御之。时所城被围四十余日,贼具云梯泊城,柏呼众坚守,有登阵者,手刃之,即碎其梯,围乃解;当道以匾旌之。
解被困之城的不是大鹏所城的官兵,而是城内的“舍人康寿柏”。甚至,在嘉靖末年,驻守东莞柘林澳的水兵400 余人因五个月没有粮饷,竟然加入海寇队伍。
事件发生在宁波,因为宁波是当时官方指定的日本朝贡唯一的港口。永乐二年(1404),日本遣使入贡,奉命称臣。而当时明朝和日本的朝贡贸易是勘合制,即由明朝廷颁发符契文书,日本商船到中国后只有拿出符契文书勘合交验,才准入港贸易。但在正德八年(1513),日本国内爆发了应仁之乱,大内氏和细川氏两个豪族对峙,日本贡使桂悟一行回国时,携带的新勘合在半途被盘踞九州的大内氏夺走。
夺取新勘合后,大内氏即派武僧宗设谦道率领300 余人,乘三艘贡船出发,于嘉靖二年(1523)抵达宁波。控制京都的细川氏看到大内氏要独占朝贡,当然十分不满,于是向幕府表示要分得一杯羹。此时,幕府已徒具虚名,不敢拒绝,但新勘合已被抢走,只好拿出过期的旧勘合交给细川氏。
细川氏拿到旧勘合后,赶紧派出一艘朝贡船,由武僧瑞佐鸾冈为正使,宋素卿为副使,大概比宗设一行迟了三天左右抵达宁波。
有人或许以为细川氏傻,拿着过期的旧勘合也敢糊弄明朝廷,其实细川氏早有安排。原来这个宋素卿是中国人,按今天的话是个大汉奸,他一上岸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行贿宁波市舶司太监赖恩。赖恩收到了贿赂,心知肚明,故意违例先盘瑞佐贡船的货物,而且虽然发现勘合存在过期作废的问题但视而不见,反过来刁难宗设。更为甚者,是接下来在嘉宾堂设宴招待日本人时,又让瑞佐坐在宗设之上。
武僧出身的宗设心中的怒火终于爆发,当场与同样武僧出身的瑞佐拍起桌子来。站在一旁得了宋素卿好处的市舶司上下人等,不但不隔离冲突双方,反而马上向瑞佐的人马提供武器。但宗设早有防备,当场杀了瑞佐,砸了嘉宾堂,并顺手抢了市舶司的东货库,一路追杀宋素卿到绍兴城下。杀红了眼的宗设一行,在折回宁波时一路杀掠,大肆抢劫,夺船逃向大海。备倭都指挥刘锦、千户张镗率官军追赶,不幸战死,指挥袁琏被掳走,“浙中大震”。
宗设谦道一伙在逃回本国途中,因遇风暴而至朝鲜海面,被朝鲜守卫军诛杀30 人,生擒20 人,并缚献明朝。
案发后,侥幸逃生的祸首宋素卿被捕下狱,两年后病死于狱中。嘉靖四年(1525),琉球入贡使郑绳回国,明世宗朱厚熜令其转交日本国王一封信,要求逮捕肇事元凶宗设归案,并送还指挥袁琏,不然将断绝朝贡。但由于此时日本国内实在太乱,明朝廷始终没有得到回音。嘉靖八年(1529),给事中夏言(后担任首辅)奏称祸起于市舶司,朝廷于是痛下决心,撤消了宁波市舶司,关上了日本朝贡的大门。
由此一来,如果说此前倭寇只是日本战败或者其他原因为了生存铤而走险的日本浪人的个人行为的话,那么此后,倭寇便带上了日本朝廷、大名、领地主的标签。而这一时期,葡萄牙两度入侵广东沿海皆被汪驱逐后,逃往江浙沿海,与这里的倭寇不期而遇,相同的目标让他们很快结合在一起,而在这个中间穿针引线之人却是中国人,正是前面提到的汪直。
天文癸卯(1543)秋八月二十五丁酉,我西村小浦有一大船,不知自何国来。船客百余人,其形不类,其语不通,见者以为奇怪矣。其中有大明儒生一人名五峰者,今不详其姓字。时西村主宰有织部丞者,颇解文字,偶遇五峰,以杖书于沙上云:船中之客,不知何国人也,何其形之异哉!五峰即书云:此是西南蛮种之贾胡也。(王勇、王宝平主编:《日本文化的历史踪迹》,第79 页)
这是我们目前已知的关于倭人与葡萄牙殖民者初次接触的唯一史料记载。最初将这三方势力合而为一的是平户(今长崎)领主松浦隆信,平户也因此成为这三方势力的第一个大本营。此后,九州岛上的大名们,纷纷邀请他们在自己的领地上居留。
至此,“倭寇”开始有了新的成员,它不单指那些在我国以及东南亚地区其他岛国沿海抢、杀、淫、掠的“倭人”,还包括葡萄牙、中国的海盗,而且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这些数以万计的“倭寇”都是由中国人统领。
“分道争贡”事件发生后,朝廷急调汪鋐赶赴浙江。后来,他的同乡也是他的后辈胡宗宪接过了抗倭大旗,在徐渭的幕后策划之下,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二月五日诱捕汪直,并于嘉靖三十八年(1559)十二月二十五日将其斩首于杭州宫港口。
对于诛杀汪直,后来的史学家有各种不同的评论,有的人认为汪直不仅不该诛杀,而且应予以扶持,因为当时汪直在日本的地位以及实力,事实上就相当于日本天皇,若能善加利用,可为我所用;也有人认为:胡宗宪诱捕汪直、杀徐海,三年后遭弹劾,两年后自杀身亡,可谓“鸟尽弓藏,兔死狗烹”。
明末清初著名历史学家谈迁对此有如下著述:
胡宗宪许王(汪)直以不死,其后议论汹汹,遂不敢坚请。假宥王直,便宜制海上,则岑港、柯梅之师可无经岁,而闽、广、江北亦不至顿甲苦战也。
原以为汪直、徐海被除,浙江倭患可以得到平息,大明王朝的海疆可以恢复平静,事实却与之相反。无数失去控制的倭寇蜂拥而至,汪直时期倭寇的妥协与让步已不复存在。江、浙、闽、粤燃起倭寇的烽火硝烟,尤其是在广东沿海。
同时,明朝的军队建制影响和制约了军力的发展,尤其制约了战斗力的提升。明朝军队实行的是职业兵役制,即一朝当兵,终生为伍,父去子替,军人的家庭被称为军户。同时采用以军养军的军屯方法,让军人自给自足。把卫所周围的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叫作“官田”;要求各卫所都要从事屯种。边疆地区,三分守城,七分种田。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这种制度到了明中后期,不仅部队战斗力逐渐减退,有时军饷发放也成问题,军人的地位相当低,甚至因此引起军人叛变。
据《新安县志》所录:
(隆庆)五年(1571),倭寇攻大鹏所,舍人康寿柏御之。时所城被围四十余日,贼具云梯泊城,柏呼众坚守,有登阵者,手刃之,即碎其梯,围乃解;当道以匾旌之。
解被困之城的不是大鹏所城的官兵,而是城内的“舍人康寿柏”。甚至,在嘉靖末年,驻守东莞柘林澳的水兵400 余人因五个月没有粮饷,竟然加入海寇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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