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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教育改革发展的举措与成就
作者: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深圳教育蓝皮书:2017~2018年卷》 责任编辑:huzhitian 2022-12-13 人已围观
(一)依法治教,提高办学规范化水平
1. 坚持党的领导
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区党建领导小组,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听取专题汇报,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按照“双覆盖”、统分结合、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教育领域各类意识形态安全制度和定期分析研判、部门协作等工作机制。区教育局自创了“党建+”品牌的发展模式,在全系统建立了立体党建工作网络,实现了教育教学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频共振,深度融合。一是“党建+项目”,开展“加强‘两新组织’建设”书记项目;二是“党建+督导”,率先将党建工作纳入教育督导体系;三是“党建+服务”,建立联系服务机制;四是“党建+业务”,举办“罗湖教师发展论坛”等业务培训活动。以党建带动廉政
建设,弘扬正气,营造健康、和谐、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2. 坚持依法治教
根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粤教策函〔2017〕100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工作的通知》(深教〔2017〕469号)要求,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总体上形成了“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社会依法参与、学生依法受教”的教育法治局面。罗湖外语学校等15所学校被评为“深圳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翠园中学等6所学校被评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罗湖区全力推行“一校一章程”,规范教学和学生管理,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区域内学校“一校一章程”和“一校一法律顾问”均达到100%。
3. 坚持督导跟进
区政府深化教育督导部门机构改革,将督导室进一步划分为综合办、督政办、督学办三个内设科室,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推动教育督导工作更精准、更完善。同时,加强督学队伍建设,聘任了139名第七届区督学,选聘专职责任督学19名,聘请了11 名专职学前教育责任督学,常态落实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了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2016年度小学教育综合质量评价,完成罗湖区民办学校家长与学生教育满意度评估,指导协调15个学习型社区评估工作,被评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
4. 坚持立德树人
罗湖区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任务,构建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课堂教学、学校管理、社会实践及家庭教育全过程。制定了“三全育人”制度,建立了落实学校每个岗位、每名教职员工、每门课程的育人职责的约束性机制;制订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规划并有效实施,联合辖区内图书馆、青少年宫、社会实践基地等场馆开发了综合实践课程,开展综合实践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规范设置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按规定为学校配备了专职心理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活动课。
1. 坚持党的领导
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区党建领导小组,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听取专题汇报,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按照“双覆盖”、统分结合、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教育领域各类意识形态安全制度和定期分析研判、部门协作等工作机制。区教育局自创了“党建+”品牌的发展模式,在全系统建立了立体党建工作网络,实现了教育教学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频共振,深度融合。一是“党建+项目”,开展“加强‘两新组织’建设”书记项目;二是“党建+督导”,率先将党建工作纳入教育督导体系;三是“党建+服务”,建立联系服务机制;四是“党建+业务”,举办“罗湖教师发展论坛”等业务培训活动。以党建带动廉政
建设,弘扬正气,营造健康、和谐、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2. 坚持依法治教
根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粤教策函〔2017〕100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工作的通知》(深教〔2017〕469号)要求,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总体上形成了“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社会依法参与、学生依法受教”的教育法治局面。罗湖外语学校等15所学校被评为“深圳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翠园中学等6所学校被评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罗湖区全力推行“一校一章程”,规范教学和学生管理,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区域内学校“一校一章程”和“一校一法律顾问”均达到100%。
3. 坚持督导跟进
区政府深化教育督导部门机构改革,将督导室进一步划分为综合办、督政办、督学办三个内设科室,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推动教育督导工作更精准、更完善。同时,加强督学队伍建设,聘任了139名第七届区督学,选聘专职责任督学19名,聘请了11 名专职学前教育责任督学,常态落实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了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2016年度小学教育综合质量评价,完成罗湖区民办学校家长与学生教育满意度评估,指导协调15个学习型社区评估工作,被评为“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
4. 坚持立德树人
罗湖区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任务,构建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课堂教学、学校管理、社会实践及家庭教育全过程。制定了“三全育人”制度,建立了落实学校每个岗位、每名教职员工、每门课程的育人职责的约束性机制;制订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规划并有效实施,联合辖区内图书馆、青少年宫、社会实践基地等场馆开发了综合实践课程,开展综合实践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规范设置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按规定为学校配备了专职心理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活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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